福州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条件

编辑:淡淡 时间:2023-01-20 18:11:28

福州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条件

⼀、如何申请⽆房户安置房

1、申请⼈、共同申请⼈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依照《深圳市⼈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共同申请⼈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有住房。

4、申请⼈、共同申请⼈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安置房

是政府进⾏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时,对被拆迁住户进⾏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地开发等原因进⾏拆迁,⽽安置给被拆迁⼈或承租⼈居住使⽤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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