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限有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按照合同和契约行使管理权,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技术,以经济手段对物业实施统一管理,并为居住者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三、物业管理的分类
物业管理包括对个人房屋的管理和对公共财产的管理。对个人房屋的管理称为“特约物业管理”,对公共财产的管理称为“公共物业管理”。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都要求购房人与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购房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都约定有委托事项的范围,委托事项的范围无外乎两项:(1)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2)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其中,“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就是特约物业管理,“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就是公共物业管理。
以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标准来划分,物业管理又可分为:“前期物业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后期物业管理”。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后期物业管理,都各自包含“特约物业管理”和“公共物业管理”。
四、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物业管理的权限有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规章制度 ,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定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定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认可后,规章制度才能生效。这些规章制度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业主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按照规章制度出面协调和解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能力,因此根据管理项目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街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和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 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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