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耕还林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与发包的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
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退耕还林到期怎么办
农村退耕还林活动到期后,由村基地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boss,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已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在退耕还林合同到期之后,一般是需要先与村里进行协商的,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农村的土地承包仙七做了做了规定,不管是在第1轮承包过程还是第2轮承包过程中,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期限。
退耕还林到期怎么办
如果当年双方合同有约定,且约定合法合规,应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好,可找政府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到期,但又不能违规退林还耕,因此,承包方应在支付承包费的基础上,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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